1、在院党委、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分管院长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2、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绩效分配方案,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最大程度调动全院干职工的积极性。
3、督促、协调各职能科室每月对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及内部流程进行考核评价。
4、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反馈绩效考核结果。
5、审核当月绩效工资总额,科主任、护士长预期绩效工资数,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经审核通过后向核算部门移交考核结果。
6、受理与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相关的来信来访,及时了解、分析绩效工资分配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调整和修改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7、组织对各科室进行效能考核与评价。
8、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