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益阳中心医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3-3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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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26〕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和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为稳妥做好我院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表现。
2.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做到复试录取工作程序严谨、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管理
1. 医院根据学校招生方案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医院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科长为组员,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2.为确保调剂招生复试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保障复试招生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医院成立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医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大学选派纪检委员进行监督巡查。
3.成立复试录取工作保障组,在医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招生复试工作组织管理、疫情防控、舆情监控、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及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4.成立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由 7 人组成,设组长 1名。专业复试实行组长负责制(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专家组设秘书 2 名,承担考试现场协调和记录工作。7 名成员包括各相关招生学科 5 位硕导及 2 位专业英语老师,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量化打分。专家组成由纪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报医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并由医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专家担任组长。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按规定留存备检。
三、计划数
招收专业 | 计划数 |
105100 临床医学 | 18 |
四、复试分数线
(1)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 类考生复试线(以下简称国家线) 以及学校上线生源和计划比例确定学校复试分数线。
(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051 临床医学)基础分数线为:单科不低于 36(总分为 100 分科目),单科不低于 108(总分大于 100 分科目),总分不低于 310 分。凡低于该分数线的考生,均不得申请调剂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1051 临床医学、1052口腔、1057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1059 针灸)。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方案。
五、复试对象
(1)根据分专业计划,一志愿上国家线人数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 120%的,按照差额比例 120%-150%确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一志愿上国家线但未达到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即使报考专业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 120%也不得列入复试名单。
(2)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按国家调剂政策和我校发布的调
剂公告要求确定。具体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分批次下发并挂网公示。
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1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六、复试形式
医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如特殊情况确有需要经批准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平台主要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 ”在线考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或)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招生面试系统。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批次同一专业,须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七、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为 2026 年 3 月 30 日-4 月 2 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6 年 4月 8 日-28 日(具体视医院调剂情况而定)。同一学院同一批次同一专业的复试形式必须保持一致。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负责单 位 |
3 月 26 日-27 日 | 1 、根据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分学科专业统计合格生源名单。 2 、公布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各学院制定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并对社会和考生公布。 4 、联系考生 |
研究生院 各学院 |
3 月 27 日-29 日 | 5 、体检 | 各学院 |
3 月 27 日-28 日 | 6 、心理健康测试 | 研究生院 心理健康中心 |
3 月 29 日-30 日 | 7 、领复试通知书、资格审查 | 研究生院 益阳市中心医院 |
3 月 30 日 | 8 、一志愿考生专业课笔试、加试 |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
3 月 30 日 -4 月 2 日 | 9 、组织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测试。 10 、组织专业面试。 11 、学院将拟录名单报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 益阳市中心医院 |
| 12 、公示拟录取名单。 |
|
4 月 8 日 -4 月 28 日 | 13 、汇总调剂缺额信息,发布调剂公告 14 、调剂生源筛选,完成复试通知发送等 15 、分批次进行调剂复试 16 、完成调剂复试 | 研究生院 益阳市中心医院 |
4 月 8 日 -4 月 28 日 | 17 、审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18 、上报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院 招生领导小组 |
注意:1.各学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3 月 30 日,统一笔试时间为 3 月 30 日,各学院的复试时间不得早于 3 月 30 日。
2.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详见大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具体为: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情况分等级按合格和不合格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原则上为 9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由研究生院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同一专业不区分学位类型)组织专家进行命题,主要考核学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题型以综合性、开放型为主。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教材(科目)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方案。
(三)外语听说能力考察
1. 主考场地点:益阳市中心医院主院区医技综合大楼 16楼 16-15 教室;考试时间:2026 年 4 月 1 日 08 :30-17 :00。
2. 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3. 考生每人准备一段 3 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
4. 2 位专家根据英文自我介绍和考生现场交流并予以评分。
(四)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1. 主考场地点:益阳市中心医院主院区医技综合大楼 16楼 16-15 教室;考试时间:2026 年 4 月 1 日 08 :30- 17 :00。
2. 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3. 考察考生医患沟通和人文关怀:采用情景模拟题干的方式提问,请考生作答。
4. 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采用问答题的形式提问,请考生作答。
5. 考察考生临床思维及实践能力:采用问答题的形式提问,请考生作答。
6. 同时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
九、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方案),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 A4 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 120 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APP ”网上支付复试费(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方案)。 由于数据更新延迟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 12 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十一、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 70% 、复试成绩占 30%。
2. 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 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二)最终成绩
1.初试满分为 500 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 ×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 100) ×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 100) ×15%+外语成绩(总分 100) ×5%
(三)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 180 分为合格线,低于 180 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名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名单。
4. 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初试)生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6.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十二、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相同或相近,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原则上相同或相近。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报考其他学科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 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 (网址 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8.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 36 小时。
9.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方案。
十三、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 号)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符合相关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电子版通过我校招生系统进行上传。
十四、信息公开
1.学院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2.学院在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交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学校,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7 天。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7 天。
3.研究生院发布公示后,学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参加该学院复试考生名单及成绩。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请直接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7-4205478;也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458952;或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纪 委 监 察 室 网 页 , 点 击 首 页 上 举 报 栏 进 入 在 线 举 报(https://jjjc.hnucm.edu.cn/index.htm)。
十五、复试监督和复议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 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巡视: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 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六、安全管理
1.学院要及时收集本部门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专家信息。
2. 医院行政和后勤保卫部门负责为专家和工作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并对所有院内复试工作场地逐一进行消毒,并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的通风;保卫处负责工作人员安保工作。
3. 医院党办宣传办公室负责做好舆情预防引导和通报解释工作;信息科负责网络保障支持,确保复试期间网络通畅,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环境和氛围。
十七、其他说明
1.学校可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各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各学院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2.考生若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本方案由学院科教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