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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览

监察科


纪检监察科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对医院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监察。              
2、负责落实上级监察机关和医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医院各部门及其职工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党风廉政制度和医院工作制度及规定的情况。 
3、负责全院行风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的接待、登记、调查、处理和汇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医院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部门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制定医院监察、行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教育医院职工遵纪守法、履行职责。 
6、负责调查研究医院各部门制定有关规定、制度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及医院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7、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参与全院设备、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经济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管。重点做好纠正医疗卫生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的工作。
8、承办上级监察部门和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